本報長沙訊(記者 賀佐勇)日前,我局印章管理風險防范與交底工作會在局本部召開。會議由副局長周立主持,萬萬副局長、局本部管理部室負責人、大湖南所屬在建項目印章管理員參加會議。
會上,局辦公室主任陳新平組織印章管理員逐條學習與講解了我局即將出臺的《南方工程局項目經理部印章管理實施辦法》,并指出,局本次即將出臺的實施辦法:一是在原集團總公司印章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對印章管理員將實施委派制,由局財務部統一發放工資;二是在建項目與新開工項目的所有對外經濟合同必須通過局本部職能部室評審。否則,局財務部有權不予支付工程相關款項;三是今后新開工項目行政印章一律由局本部歸口統一管理。同時,他提出各印章管理員,要遵守此辦法,傳達此辦法,貫徹此辦法,吸取印章管理過程的管理經驗與風險教訓, 切實杜絕印章管理過程中的風險。
周立副局長對印章管理程序與要求進行了明確,他指出當前印章管理的重心,一是要求所有在建項目必須盡快配備保險柜,局印章管理工作監管小組將對項目部保險柜配備情況進行檢查;二是已完工項目在三月初應上交項目行政印章;三是自2013年3月1日起,所有項目(在建與新開工項目)對外經濟(勞務)合同必須經局本部職能部室進行評審后才能用印。